从夜店设计的表现手段来看,除了光环境之外,还包括夜店室内功能,色彩的设计,材料的装饰效果等等,都有自己的美的追求和目标。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创造都能达到这个目标的,尤其是当它们作为整体形象来表现的时候,能达到一定程度的整体美,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光环境设计通过结合其他种种的艺术和技术的手段,创造出令人们在享受娱乐时,置身其中感到愉悦、激动、宣泄乃至疯狂的氛围,这个艺术效果,应该说,是达到了它的终极目标了。
光环境是夜店意境空间的重要构成要素,若要创造出好的夜店环境,还需综合考虑空间形态、色彩、材质等其他关学要素,通过光与其它要素综合设计,我们才可以创造出满足不同类型的夜店审美感受。
光和空间两者有着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的关系。空间中有了光,才能发挥视觉功效,能在空间中辨认人和物体的存在;同时光也以空间为依托显现出它的状态、变化及表现力;而光作为夜店室内创造二次空间的表现手法,其形式既要符审美要求,又要与夜店设计总体格调相吻合,其效果既要符合夜店的基本功能设贵,又要有提高夜店氛围质量的亮点,如果没有了灯光的表现夜店这个风格空间将会平淡无奇、没有重点、没有艺术而落入平庸。
光环境不仅可以其光影关系、明暗关系、方向性及光色特征调节室内空间构成要素的形状、比例、材质等形态特征,使其对夜店空间的作用发生变化:而且,借用光的表现手法使物体增强光影效果,能够创造更好的视觉空间效果,建构空间的层次感,更好的突出装饰气氛,提升氛围和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