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东空间设计者认为在音乐会所设计中光线的强度或亮度过强,造成眼睛不适或干扰,这种现象称为眩光。当过多的光线从诸如光滑的杂志对面上反射出来时,就会形成表面眩光,并且产生一 个反射光源,就像是工作面上的盲点一般,使人看不清楚工作面上的事物。在音乐会所中镜面反射眩光则是来自于亮度磨光或者镜面的强烈反射光。直接眩光则是在视线的直射处所产生的,特别是在营 景亮度过暗时,没有灯罩的灯具和明亮的玻璃窗都将成为音乐会所中直接眩光的来源。
在音乐会所光线设计上,因为顾客习惯了来自头顶上方的阳光,因此,来自上方的光线更容易使人接受,而来自于其他方向的光线则会使人产生新奇的感觉。光源和光线反射的表面位置,对音乐会 所室内整体效果中的主次关系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位于高处的光线会产生宁静和显露的感觉,符合社交活动的。低于眼睛高度的光线具有和善和拉近人群的感觉,适合于个性空间,在观看的时候也适 用。类似音乐会所的足下灯等靠近地板处所发射出来的光线,可以照射出地面的外观形状,低处的光线是一个相当良好的安全装置。
在音乐会所设计中来自于多个光源或散射效果均匀的光线,可以使整个空间更为明亮,使人感到更为舒适。然而,完全散射而无阴影产生的光线也会产生单调感,因为阴影是衡量深度与物体形 状的必要因素。具有方向性的照射光会在照射表面上产生明亮和具有阴影的区域,照射在人身上的下向光则会在眼睛,鼻子和下巴以下产生阴影。在一个具有质感的表面投射近乎平行的光线,可以凸显 出照射表面的质感,但光源的距离要近。